第一百零六章 决斗

白真菌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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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有人听到法老王这么说都松了一口气,黄金碑的问题看起来很严重,没想到只要简单地晒晒月光就能解决。

    李欢早就知道这个答案,所以并不意外,拿着黄金碑就走到之前相柳的房间,那里的屋顶已经破了,大片皎洁的月光洒在地面上。

    把黄金碑的活页全部摆好位置,让月光充分照在上面,层层金光闪过,碑上锈蚀的地方渐渐消退,重新恢复金黄的材质。

    藏品们也感觉好多了,好像身上的某种束缚接触,比以前更有活力。

    李欢回过头,想向法老王道谢然后带着藏品离开,兰斯洛特站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取下头盔,露出一头金发,郑重地请求道:“先生,兰斯洛特请求得到圣杯。”

    他的目光直视李欢,没有一丝闪躲,充满了坚定。

    “圣杯?”李欢举起手中黄金碑说道,“你是指这个吗?这并不是圣杯啊,真正的圣杯不在不列颠,在东瀛。”

    兰斯洛特茫然:“东瀛?那是哪里?没听说过,是个强大的国家吗?那里的圣杯是什么样的?”

    李欢想了想:“一直往东走,过了海峡就能看到。圣杯嘛,就是个杯子喽,据说能实现任何愿望,很有名气,人们慕名拜访它,见一面就要花好多钱,每年都有许多年轻人为了它的从者们榨干自己的钱包。”

    兰斯洛特摇摇头:“从没听过,那一定不是真正的圣杯。我所求的,是先生手中的石板,它能让人恢复活力,这一点我已经感受到了。”

    李欢想了想说:“黄金碑我是不可能给你的,而且你拿了也没用,一到白天你就恢复成蜡像,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肯定会拿走你手中的黄金碑,保存到别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兰斯洛特眼睛亮了起来,嘴角浮起笑容,向往地说道:“不,我会离开这里,我要回到甘美洛,回到王和她的身边,没有人能从我手中夺走圣杯,我以生命起誓。”

    李欢赶紧打断道:“别急着起誓啊,这还没在你手中呢。这样吧,我有个朋友也是骑士,他的天赋跟你差不多,看在他的份上,我给你一个公平。如果你能在决斗中打败我,我可以把黄金碑给你。”

    听到“决斗”二字,兰斯洛特愣了一下,眼中充满了悲壮,他停顿了一下,说:“好的,先生,如你所愿。我也将全力以赴,宁死不退。”

    李欢把黄金碑塞进背包,实际上收到了须弥戒指中,摆摆手说:“别担心,不会死人的。”

    何况兰斯洛特只是个蜡像,只有在他身体里面插入一根长长的棉线,点燃,才会真正意义上消灭他。

    李欢没有变成巨猿,那太欺负人;也没有变成毒液,那是二对一,不是公平决斗。

    他从旁边的埃及士兵雕像手中取过一根长矛,比划一下,和冠军侯教的长枪差不多粗细,长度有所区别,勉强可以代替。

    兰斯洛特带上头盔,放下面甲,行了一个骑士礼,双手握剑,严阵以待。

    李欢挽了个枪花,这兵器他还是第一次用,实战经验也不多,毕竟不好总是麻烦侯爷,侯爷一天只能醒来几个小时,也是要有夜生活的嘛。

    他也不客气,当先发动攻击,挺枪刺向兰斯洛特。

    兰斯洛特原先折弯的钢剑已经换过,阿卡门拉让一个埃及士兵跑去骑士厅给他随便拿了一把,反正都是现代工艺品,不会有手感问题。

    面对疾刺的长枪,兰斯洛特挥剑横扫,格挡开来,同时身子一闪,让过李欢,手中钢剑顺势一带,砍向李欢的后背。

    李欢一击刺空,360度的白眼始终观察着兰斯洛特的动作,毫不犹豫地翻转长矛,竖在背后,轻松挡住了后面袭来的一剑。

    表面上看,他连头都没歪一下,动作十分差顺畅地化解了兰斯洛特的连招,这让兰斯洛特对他的评价一下子提高了许多。

    看来在人形状态下,他也是个武艺高强的对手。

    双方错身而过,交换场地。

    兰斯洛特主动出击,持剑下劈,他这一击动作十分迅速,力气也很大,抓着李欢刚刚站稳,姿势还未调整的时机。

    “当!”

    李欢来不及横握长矛,只能猛力挥扫,没用毒液的加持,他的力气也只是普通人大小,一击仅仅打偏了兰斯洛特的剑锋,剑刃却仍然向下。

    脚下发力,他在紧急时刻,堪堪躲过了这一剑。

    兰斯洛特不愧是最强大的圆桌骑士,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,他在李欢荡开钢剑时就开始调整姿势,这一击虽然未中,却没有让他失去重心。

    他一个急转身,重新面对李欢,紧握长剑,继续攻击。

    李欢一步退出几米,拉开了和兰斯洛特的距离,借着长矛的长度优势,再刺一击。

    兰斯洛特根据刚才的交手情况,已经判断出李欢常态下的力气大小,并不足以破开他身上盔甲的防御,便调整姿势,用肩甲迎向了李欢的长矛,刚一接触,肩膀灵活的一扭,长矛从上面划过。李欢的身体已经进入他长剑的攻击范围。

    在他将要刺中李欢时,李欢就势翻滚,姿势不雅地躲过了这一击。

    不过在战斗中,没有好不好看,只有实不实用,在兰斯洛特看来,李欢这一下就显得很灵活。

    几个回合下来,兰斯洛特看起来赢面很大,他的攻击和防御都很有效,没有多余的动作,是经过战场锤炼的实战本事。

    李欢则显得比较灵活,身体上略有优势,他本来就不是肌肉壮汉的体型,和侯爷学的也都是攻防方面的技巧,在一对一的战斗中,反而像条鱼一样,让对手无法控制。

    不过他也发现了自己的缺点,包括之前在三角洲部队教官那里培训的格斗术——他缺少实战经验,在以前的世界中,大多是依靠毒液的猎食者本能,自己真正动手的情况反而很少。

    因此,虽然有了技巧,应对却不足。如果不走一力降十会的路子,他必须靠实战才能积累经验,把技巧真正融入到自己的战斗中去。